[太和身边事] 关于特约记者、通讯员证件作废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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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323 | 回复0 | 2024-3-20 16: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国家新闻总署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原太和人民广播电台、原太和电视台、原太和县广播电视台颁发的特约记者及通讯员证件一律作废;太和县融媒体中心颁发的相关采访证件,严格执行年审制度,有效期内未年审或无年审标志的,一律作废。如有人员持此证件,以我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开展相关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与我中心无关,请谨慎鉴别。  特此声明。
太和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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