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自2024年1月15日起,在太和县城区持续开展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沙河路、长征路、祥和路、民安路(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为整治区域;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大润发、客运中心站、高铁东站等周边作为整治重点点位。
二、整治对象
依法整治区域内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四轮车。
三、整治措施1.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对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四轮车依法进行查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举报
设立举报热线,举报电话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558-8660110县交通运输局:0558-8622926县公安局交管大队:0558-8622944
特此通告
太和县公安局太和县交通运输局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1月14日
来源:太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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