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身边事] 太和县委第一、二、三巡查组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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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441 | 回复0 | 2023-2-22 08: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太和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对李兴镇党委及镇辖村、中心校、卫生院开展巡察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李兴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所辖村“三委”、中心校、卫生院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聚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情况;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蓬莱阁商务宾馆6楼601房间信访接待室(位于李兴镇工业大道);

(二)意见信箱:蓬莱阁商务宾馆、李兴镇政府办公楼门口;

(三)电子邮箱:thxc001@126.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9359153972。
受理信访接待、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2023年2月13日
巡察公告

根据太和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对洪山镇党委及镇辖村、中心校、卫生院开展巡察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洪山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所辖村“三委”、中心校、卫生院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聚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情况;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一)信访接待窗口:客至尊宾馆3楼888房间信访接待室(位于010县道与张洪路交叉口南50米);(二)意见信箱:客至尊宾馆、洪山镇政府办公楼门口;(三)电子邮箱:thxc001@126.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9359153972。


受理信访接待、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2023年2月13日
巡察公告

根据太和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对大新镇党委及镇辖村、中心校、卫生院开展巡察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大新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所辖村“三委”、中心校、卫生院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聚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情况;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一)信访接待窗口:嘉年华国际酒店5楼507房间信访接待室(位于滨河大道和纬五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二)意见信箱:嘉年华国际酒店、大新镇政府办公楼门口;(三)电子邮箱:thxc002@126.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9159888921。


受理信访接待、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二巡察组2023年2月13日
巡察公告

根据太和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对肖口镇镇党委及镇辖村、中心校、卫生院开展巡察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肖口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所辖村“三委”、中心校、卫生院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聚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情况;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一)信访接待窗口:嘉年华国际酒店5楼507房间信访接待室(位于滨河大道和纬五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二)意见信箱:嘉年华国际酒店、肖口镇政府办公楼门口;(三)电子邮箱:thxc002@126.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9159888921。


受理信访接待、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二巡察组2023年2月13日
巡察公告

根据太和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对赵庙镇党委及镇辖村、中心校、卫生院开展巡察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赵庙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所辖村“三委”、中心校、卫生院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聚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情况;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一)信访接待窗口:和谐新城赵家宾馆4楼666房间信访接待室(位于赵倪路口东200米路南);(二)意见信箱:和谐新城赵家宾馆、赵庙镇政府办公楼门口;(三)电子邮箱:thxc003@126.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7733360328。


受理信访接待、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三巡察组2023年2月13日
巡察公告

根据太和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对大庙镇镇党委及镇辖村、中心校、卫生院开展巡察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大庙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所辖村“三委”、中心校、卫生院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聚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情况;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一)信访接待窗口:阳光宾馆3楼306房间信访接待室(位于S254省道大庙集镇十字街南300米路东);(二)意见信箱:阳光宾馆、大庙镇政府办公楼门口;(三)电子邮箱:thxc003@126.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7733360328。


受理信访接待、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三巡察组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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