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越来越热
溺水事故高发
年年都在提醒防溺水
但每年都有悲剧发生
8月9日,休宁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发布警情通报,17时40分许,接110指令,称万安坝处有人溺水。接警后,我所火速出警,并立即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黄山市蓝天救援队及120救护车紧急赶往现场进行合力施救。
经近两小时合力施救,于19时30分将溺水者打捞上岸,经医生诊断,已无生命体征,宣告死亡。
经初步了解,死者,涂某,男,17岁,安徽石台人,17时30分到万安坝下河游泳,不慎溺水身亡。
就在同一天,六安市金安区有三青少年淠河游泳,两人不慎溺水。
记者了解到,事发8月9日16时55分,三名十六七岁青少年在六安市金安区淠东乡境内的老淠河游泳,其中两名学生不幸溺水。当地政府、派出所、消防部门以及蓝天救援队紧急搜救。
记者了解到,经过当地政府、派出所、消防部门以及蓝天救援队的紧急搜救,溺水的两名男孩在18时46分被打捞上岸,但结果十分令人遗憾,两人已无生命体征。
每年入夏,总是会有关于溺亡的报道,且不仅仅限于儿童,可见,防溺水安全知识的缺失已是全年龄段的缺失。
那么,
哪些水域可以游泳?
下水前应做哪些准备?
出现溺水情况后如何自救与救援?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手段
1.下午放学后。
2.双休日。
3.节假日。
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三、“四牢记”
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四、“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归时。
4.知内容。
五、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六、正确施救
1.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2.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即报警和求救。
3.岸上船上莫惊慌,镇定自若找工具。
4.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最重要。
防溺水警钟长鸣
社会、家庭、学校、各职能部门等
都要重视起来
共同防范溺水发生
安全永远第一位!
别再让悲剧发生!
生命的逝去值得我们每个人警醒!
扩散周知!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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