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9号)
▼ 关于贯彻落实省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要求的通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要求,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第2号)》,决定自2020年3月15日18时起,将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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