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还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提到面积时,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且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也属于禁止之列。
此外,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但是新规定真的能给“学区房”热降温吗?
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虎妈猫爸》,剧里赵薇为了女儿能上第一小学,花光所有积蓄,卖了宽敞的住房,搬入破旧的学区房。在现实中,这样的剧情一样在上演。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上一个好点的学校,不惜代价节衣缩食。
稀缺的优秀教育资源,成就了“学区房”的吃香。“学区房”成了黄金地段的“头条”,常以高出其他房数倍的价格出售。有需求就有市场,于是开发商把“学区房”当成“教育配套资源”的香饽饽,进行拉郎配绑架,打着“学区房”旗号对外售卖。可是当买主买到所谓的“学区房”后才知道上当受骗,所谓的“学区房”原来离学区相差太远,而且即使离“学区房”不远未必就能在那个学区入学。不少家长遭遇了“伪学区房”,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因此引发权益纠纷矛盾。
对此,一位资深律师表示,《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发布实施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具体的依据,也给广大购房人在维权方面增加了一条行政投诉的途径,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新《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限制了一些过度包装和宣传的楼盘广告,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购房者选房时的广告环境。但是对于开发商如今层出不穷的创意宣传,律师还是建议购房者,“将开发商宣传的卖点写入购房合同中,如果房子交付后无法兑现,合同就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小编支招:虽然对于“学区”的界定暂时无法明确,但是从规定的出台可以预见,未来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上将会越来越朴实,房企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也会逐渐弱化,房地产广告将逐步进入一个‘返璞归真’的时代。业主在选择“学区房”的时候要详细明确好“学区”的界定,不要盲目跟风,用法律武器合理维护购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