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QQ帐号绑定本站

[购房交流] 离婚时唯一住房双方都要怎么办?

[复制链接]
查看23100 | 回复0 | 2015-12-21 10: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反映,夫妻两人只有一套房产,现在要离婚了,老公有权要走唯一的房子吗?她该怎么办?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陈蕊伶律师指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原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然而,如今房价高企,取得房屋的一方未必有经济能力补偿房屋一半的价值给对方。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无法支付补偿款,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房屋也会被拍卖,难以实现物尽其用,且徒添法律纠纷。


因此,有些法院会责令主张房屋的一方缴纳足额的补偿款到法院,谁有能力缴纳补偿款,房屋就判给谁。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取得补偿金的一方尽管没有房屋,但也可以利用该款项保证其居住和基本生活。


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竞价的方式,法院可以主持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就归谁,再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