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四步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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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656 | 回复0 | 2015-12-11 17: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太和县委出台《太和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试行)》,“四步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加强对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明确约谈对象与原则。县委、县纪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谈部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每年不少于1次。必要时,也可以约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约谈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


确定约谈方式和内容。约谈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也可根据需要采用集体谈话方式,约谈领导重点围绕约谈对象所在乡镇(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镇或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廉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信访、巡查、审计、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的需要提醒的问题等内容,与约谈对象谈话,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约谈计划和整改。每年初,县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制定年度约谈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报约谈领导审定。约谈前,下发约谈通知,做好约谈前准备工作。约谈谈话时,安排专人记录,形成书面材料、原始记录等归入约谈对象廉政档案。约谈结束后,对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2个月内书面向县委、县纪委报整改情况。年底,汇总约谈情况向县委报告。


严格约谈纪律和要求。约谈对象要严格遵守约谈工作纪律,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谈话。对约谈人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做出解释和说明,对要求整改的有关事项,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县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整改督促工作,对有关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约谈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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