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鸡棚生产“特效药” 患者明知是假药仍购买
“我知道是假药,但它非常管用。”面对记者的调查走访,一位长期服用“特效筋骨康”的老人如是说。这种“非常管用”的假药出自许德朝等人之手。许德朝等7人生产、销售的假药遍及北京、内蒙古、广东等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乡镇卫生所、个体诊所及药店,累计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
近日,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许德朝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500万元;以生产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史作贵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张苗玲等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相应罚金。
早在2009年前后,广东、河北等多地药监部门曾专门下发通知严查此类打着“特效”招牌的假药,但时至今日,这类假药仍横行市场。原因何在?这些所谓的“特效药”为何会如此受消费者青睐,以至于一些消费者明知是假药仍争相购买?
险些受罚后离开老家“另起炉灶”
现年45岁的许德朝系河南省台前县人。2000年7月,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德朝做起销售假药的生意。除上门推销外,他还往偏远地区的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上投放广告,以打开销路。2007年4月,许德朝因销售假药险些受到处罚。他意识到在河南老家生意很难再做下去,于是和妻子一同到山东淄博另起炉灶。
多年来在假药市场上的摸爬滚打,让许德朝积累了一些生产、销售假药及逃避监管的经验。同时,网络的发展和网购的兴起也给他提供了有力平台。来到淄博后,他便将销售假药的生意由“线下”转为“线上”,通过网络完成了几笔生意。但许德朝并不满足于此,2008年初春,他安排父亲许中兴到外地寻找生产假药的合作伙伴,打算利用假药再做笔“大买卖”。
“假药厂”在异乡鸡棚开张
2008年秋收后的一天,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的史作贵正在某火车站附近晒粮食,操河南口音的许中兴主动上前搭话,两人越聊越投机。“我儿子是做药品生意的,你来帮他加工吧,保准赚钱!”末了,许中兴发出邀请。史作贵除了种地,也做过假药生意,知道干这行利润丰厚。史作贵当即同意,并表示他家的养鸡棚正好可以当加工厂。
半个月后,许德朝给史作贵打来电话,两人就加工设备、生产原料、外包装、药品销售、提成以及安全保密等问题一一进行了明确。不久,生产设备及药品包装盒、生产原料等就通过物流公司陆续送达。“鸡棚制药厂”正式开张,许德朝成了史作贵从未见过面的“老板”。
生产假药的原料主要是来自河南安阳、安徽太和等地的野木瓜片、维生素B片、活血片等各种药片,史作贵将它们混合在一起后,再用家里磨面的电磨磨成粉末,按照每瓶100粒胶囊的剂量对磨好的药粉进行分装。最后,给药瓶贴好标签,连同说明书一起装入带有防伪标志的包装纸盒内。由此,这些药粉就变为“蛤芪喘愈胶囊”“特效筋骨康”“高效骨痛康”等不同名称、不同种类的成药。
为确保生产地点的隐蔽性,每次交货时,史作贵都是先将药品用机动三轮车拉到离家两公里外的大路上,再让许德朝安排的物流车拉走,运往许德朝在淄博市租用的仓库。联系好客户后,许德朝再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发往全国各地。
许德朝时常忙不过来,妻子张苗玲就成为他的好帮手。远在外地的生产线,许德朝并不十分放心,许中兴便时常代替儿子到史作贵那儿,指导生产并查看原料到货情况、监督过磅称重,防止史作贵截留原料。
“特效药”短期效果好长期服用后果难料
孟同庆、陈一冰在淄川区一城中村共同经营着一家个体诊所。2003年初春,两人接受了许德朝推荐的治疗腰腿痛、颈椎痛、腰椎间盘突出的“特效药”—“蛤芪喘愈胶囊”。经试销发现,该药需求量大、疗效明显,很受患者青睐。截至2013年4月,孟、陈二人共销售“蛤芪喘愈胶囊”“高效骨痛康”等“特效药”8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许德朝、史作贵等人生产的假药不仅在淄川“热卖”,还远销外省市。家住兰州郊区的秦某,是现已查证的300余名购买假药者之一。秦某父母年逾古稀,患有腰腿痛的毛病,时常疼得连行走都困难,全家千方百计寻找治病良药。后来,邻居向秦某推荐并转让了两瓶“高效骨痛康”,其父母服用后都说“有效果”。秦某跑了许多家大药店,都没有找到这种药。虽然觉得药品有问题,但经不住父母的再三催促,秦某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电话和地址,通过物流方式先后购买了2万余元的“高效骨痛康”。
据淄博市食药监管部门有关人员介绍,许德朝生产、销售的假药,主要是治疗关节炎、风湿病、哮喘三种疾病。患者服用后之所以感到有效果,是因为这些假药主要是靠药物激素或神经阻断类药品的作用,快速缓解症状,短期内效果明显,但长期服用后果难料。
加强监管让假药无处遁形
2013年9月4日,淄博市公安机关在协查工作中,从许德朝在淄博市租用的仓库内,查获了未售出的“特效筋骨康”“高效骨痛康”等13种药品共1.3万余瓶。经鉴定,这13种药品均含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成分。这起重大生产、销售假药案随之浮出水面。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近年来,网络的普及和物流业的发展虽然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使一些犯罪手段变得更加隐蔽。就此案而言,借助网络和物流,不法分子轻松绕过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顺利完成售假交易。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互联网商家及物流行业的监管力度,利用技术手段堵塞假药的宣传、流通途径;完善物流验视制度,加强物流各环节的监管,对没有收、发货人地址,姓名用电话代替的货件严格查验,谨防非法物资流入市场。
检察官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假药的防范意识及识别能力。积极向公众宣传基础医疗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正规渠道购买正规药品,避免有病乱投医,延误病情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