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鑫美汇置业有限公司在位于太和县椿樱大道东侧、创意路西侧、建设路南侧、团结路北侧,建设的汇鑫九如天宝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23061.09平方米,总合同价格:16000万元。该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的法定条件下,擅自组织竣工验收。且在相关部门多次告知未达到交房条件前不得交房的情况下,仍然于2022年6月30日开始擅自交付,2022年7月28日,县住建局对其公司下达了停止交房通知,2022年7月29日,县住建局再次告知开发企业一定停止交付行为,但是该公司无视禁止交房要求,仍然继续通知业主交房,截止2022年7月30日,已实际交付15户。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第二款、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