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快捷导航
发布信息
搜索
搜索
太和在线
Portal
太和论坛
BBS
导读
Guide
太和相亲
关于我们
本版
帖子
群组
用户
太和论坛_太和在线
»
太和论坛
›
椿樱视界
›
关注太和
›
立案调查!安徽刚刚通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太和身边事]
立案调查!安徽刚刚通报!
[复制链接]
12742
|
0
|
2023-1-4 09: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等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涉疫物资特别是药品价格秩序稳定。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第二批立案查处的典型案例。
一、淮北市烈山区新华佗药店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12月14日,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淮北市烈山区新华佗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
当事人在销售“豫强”牌系列口罩时,未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芜湖万悦城综合门诊部涉嫌强制搭售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5日,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市民投诉,对芜湖万悦城综合门诊部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
在布洛芬混悬液(规格:25ml/瓶)仍有少量库存的情况下,拒绝市民单独购药,采取与其它药品(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感冒解毒颗粒等)组成“防疫健康包”的方式强制搭售
,其销售的布洛芬混悬液进货价格为4.7元/瓶,销售价格为30.5元/瓶;小儿化痰止咳颗粒(规格:3g×15袋/盒),进货价格为8.8元/盒,销售价格为29.5元/盒,均以超出进货成本较大幅度的价格对外销售,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三、无为县无城医药综合商店大药房二部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5日,无为市市场监管局对无为县无城医药综合商店大药房二部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为23.53元/盒,12月5日,
销售价格由28元/盒大幅上涨至62元/盒
。当事人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无为市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四、定远县康宁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案
2022年12月15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定远县康宁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999小儿感冒颗粒(规格:6g×24袋/盒)进货价格为16.2元/盒,购进后以27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出25盒,至12月13日下午,当事人又将该药品价格
上涨至35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出36盒
。而当事人经营的同企业生产的另一款小儿感冒颗粒(规格为6g×10袋/盒)的购进价格为10元/盒,在2022年6月至11月26日的销售价格均为13元/盒。当事人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五、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田亮卫生室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21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谯城区芦庙镇田亮卫生室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卫生室销售的
“诺捷康热克”布洛芬颗粒(规格:0.2g×10包/盒)进价为7元/盒,售价为40元/盒
。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来源:安徽市场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抢沙发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新帖
*
滑块验证: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叶修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关注太和
椿城影像
曝光台
图文推荐
关于设置2024年县城区西瓜临时经营摊点的公告
2024-05-08
刘玉杰: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以食品安全高水平保障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
2024-04-30
胡明文督导检查防汛备汛工作并开展巡河
2024-04-29
致歉!退费!
2024-04-29
事关“五一”高速出行!安徽最新提示
2024-04-29
热门排行
1
700年太和老街 舍不得说再见
2
《寒冬无情,人间有爱》:请帮助两个可怜的孩子度过寒冬
3
2017市直机关迎新春文艺晚会
4
人生高杆
5
亲哥陷害我
6
二中
7
啦啦啦啦
8
福利来了“倒湾冒菜”太和店9月3日隆重开业,进店立减10元还送酒水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