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聚焦] 最新通告!阜阳全面禁止!这种情况一律捕杀!太和人也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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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071 | 回复0 | 2020-8-11 08: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π. 于 2020-8-11 08:27 编辑

关于规范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

为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区养犬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遛犬不束犬链(绳)。养犬人外出遛犬时,应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人员。

二、携犬人外出遛犬时,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必须及时清除

三、禁止携犬进入公园、商场、车站、餐厅等公共场所,禁止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盲人携带导盲犬的除外。

四、禁止在居民区楼道、露台、楼顶等公共区域养犬。

五、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防疫义务,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及时在“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养犬登记证》。

六、对养犬人违反文明养犬规定、阻碍执行犬类管理公务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七、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对流浪犬一律予以收容,对狂犬一律捕杀

八、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举报电话:110(市公安局),2703966(市农村农业局),12319(市城管局)。


阜阳市城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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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扩散

文明养犬!




来源:阜阳市城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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