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对部分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后,新增抓拍违法行为种类,于2023年6月25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将启用设备的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高速公路卡口(新增拍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S12滁新高速上行202km+50m; 2、S12滁新高速下行213km+400m; 3、S12滁新高速下行253km+150m; 4、S12滁新高速上行272km+400m; 5、S12滁新高速上行313km+400m; 6、S12滁新高速下行K320+900m; 7、G36宁洛高速上行352km+100m; 8、G36宁洛高速下行352km+400m; 9、G36宁洛高速下行382KM+500M; 10、G35济广高速下行522km+400m; 11、G35济广高速上行557km+100m;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6月15日
通讯员 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