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2022年第3季度)
一、监测情况 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在用地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地下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2022年第3季度,对全县乡镇(含开发区)共78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展了水质监测。 (一)监测点位: 地下水水源: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的常规指标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2年第3季度,全县农村“千吨万人”在用地下水水源监测取水总量为827.81万吨,达标水量为792.71万吨,水量达标率为95.76%(扣除地质原因达标率)。78个水源中有4个水源超标,分别为赵集赵南水厂水源地浑浊度超标5.67倍、坟台镇镇东水厂水源地锰超标0.89倍、李兴镇大谢水厂水源地溶解性固体超标0.23倍、双庙李寨水厂水源地溶解性固体超标0.2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