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赴青海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了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生态文明高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将建设产业“四地”作为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行动路径,为青海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擘画了宏伟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青海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以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为支撑,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
十年来,青海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2021年8月10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标志着由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盐湖股份公司破产一案依法审结。
该公司是我国最大的钾肥生产企业,前期因大举扩张投资但未形成效益致使资产折旧和财务成本过高。2019年9月,债权人申请对盐湖股份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0年4月,该公司因不再符合上市条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重整过程中,西宁中院依法指导管理人完成相关工作。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西宁中院全程指导监督、参与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多次赴深圳划转股票。随着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盐湖股份公司巨额债务得到妥善解决,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0.16亿元,归属净利润20.4亿元,逐步恢复盈利能力。西宁中院还积极配合企业与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接洽,全力支持其恢复上市。
依法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构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先后出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纠纷诉调对接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稳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加大恶意逃废债务处置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加强对破产案件的审理指导,在依法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案件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一破了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青海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主线,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继制定《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探索创新环境司法模式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
青海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启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取得新突破。
十年来,青海政法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新招、硬招和实招,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法保障。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意见,为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公益司法保障,与青海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会签加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工作办法,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立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设立三江源地区检察院,集中管辖全省跨区域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今年3月,青海省检察院印发意见,创新工作方式,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青海湖区域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
普氏原羚,被誉为“奔跑在高原上的大熊猫”。针对315国道普氏原羚通道地段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导致普氏原羚被撞死亡问题,海北州刚察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提出检察建议并邀请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各方形成了及时设置警示标识牌和限速设施等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具体方案。2021年7月,由青海省、州、县三级检察机关督促建设的国内首个普氏原羚保护通道正式建成。
青海高院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院工作中,出台《进一步加强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加快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法庭建设,关于三个生态法庭案件由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统一管辖的请示,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批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环境司法模式取得重大进展。
青海省司法厅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在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开展生态环保纠纷调解、优化环保领域法律服务、强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管理、加大生态环保普法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在青海省“八五”普法规划中,将“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之一。
平安青海建设提档升级
数据显示,2021年,青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2.87%,较2020年提高1.89%,实现连续9年稳步上升,平安青海建设在“十四五”时期实现良好开局。
“今天我在学校、超市、杨家村村委会等进行了巡逻,疫情防控正常,治安状况正常。”在海东市平安区综治中心的综治分平台电子大屏上,网格员朱永莲通过手机App与综治中心视频连线。
“综治分平台一方面实现了综治数据动态掌握,以房找人和以人找房都不成问题;另一方面建立了网格化服务管理闭环模式,从发现问题到分流处置再到结果反馈,11大类190小类社会治理事件一网打尽,处理过程全部网上留痕。”平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宋生钢说。
作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海东市实施“五大机制”和“十大工程”建设,培育4个特色工程,创建13个基层亮点,实施一网统管平台项目,打造“党建+综治信息化+组团式服务”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搭建四级综治业务信息系统和综治视联网系统,建立五级党建网格体系,筑牢平安稳定第一道防线。
为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基层治理水平,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利用主城区派出所属区毗邻、分布集中的优势,集中整合北大街、仓门街、人民街、礼让街4个派出所警力资源,实施“两队一室”(两队指社区警务队和执法办案队,一室指综合指挥室)警务机制试点改革。
“我们没有在每个派出所建立‘两队一室’,而是因地制宜破除警区壁垒,整合4个派出所警务力量,以北大街派出所为主体进行‘两队一室’警务机制试点改革,借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各类资源,打造公安机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高地。”西宁市城中区副区长、城中公安分局局长王宏钧说。
十年来,青海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不断提档升级。将平安建设作为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充分发挥各专项组和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持续在行业、系统、领域开展平安创建。出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二十二条措施》《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纳入《青海省“十四五”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加强和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村规民约等基层治理新机制,城市治理更精细、农村治理更精美、牧区治理更精进。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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