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二等座以上和列车软卧,不得高档消费,以及在融资信贷,入党、入伍、录(聘)公务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高管,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获取政府补贴、政策支持,特定行业准入、特殊市场交易、招投标,以及出境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的惩戒。
太和县人民法院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履行全部义务后,可申请本院将其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信息予以屏蔽。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太和县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执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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