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我省自即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我省自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4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为四档,第一档调整到1650元,合肥市区、铜陵市区为第一档;第二档调整到1500元,淮北市区、蚌埠市区等地为第二档;第三档调整到1430元,亳州市区、宿州市区等地为第三档;第四档调整到1340元,濉溪县、涡阳县等地为第四档。四档分别上调了100元、120元、150元、160元。
在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中 太和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1340元/月 非全日制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 你的工资达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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