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规范行车安全,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2021年12月22日起启用以下7处违停自动抓拍设备,对违反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7处违停自动抓拍设备:
1、S312省道314KM+280米处(肖口镇)。 2、S312省道314KM+460米处(肖口镇)。 3、S312省道314KM+680米处(肖口镇)。 4、S312省道314KM+930米处(肖口镇)。 5、S312省道315KM+200米处(肖口镇)。 6、S312省道315KM+400米处(肖口镇)。 7、S312省道315KM+700米处(肖口镇)。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周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惜生命,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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