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对2019—2021年度全省民营艺术“百佳院团”参评院团进行审核评选,现将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0551-63608174,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0551-63608271。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2019—2021年度全省民营艺术“百佳院团” 入选名单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15日 2019—2021年度全省民营艺术 “百佳院团”入选名单(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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