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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太和县公安局关集派出所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陈某依法交给交管大队进行处罚。原来,陈某11月3日晚从太和来到关集与其亲朋好友朋友一起聚餐,席间有饮酒,酒后陈某驾车准备回家,行至某十字路口时,本该右转的陈某却笔直撞进了超市,车辆安全气囊弹出后撞击其面部。
民警对陈某进行抽血送检,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证明陈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发后陈某已经及时赔偿了路边超市损失,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依法移交太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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