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春游江淮请您来丨春游江淮请您来 | 政策解读篇:旅游客运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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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757 | 回复0 | 2021-4-20 15: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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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运〔202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背景:

    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高品质出行需求、事关道路客运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交通运输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健全旅游客运协同监管机制,严格旅游客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和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等全要素安全监管,提高旅游客运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水平,推动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加快形成“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提升人民群众旅游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总体思路

  (一)坚持依法依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旅游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证照分离改革等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确保《指导意见》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衔接、相统一。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旅游客运领域营业执照登记不规范、“双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与企业资质不衔接、非法营运扰乱市场秩序、旅行社租车行为不规范、游客(旅客)安全告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任务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三)坚持部门协同。重点聚焦需要部门协同,对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等市场主体具有共同管理职责的任务,实现上下游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堵塞安全漏洞。

  (四)坚持标本兼治。统筹长期和短期、制度建设与实施等方面的关系,既有规范市场主体和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建立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等制度层面要求,也有清理存量“黑企业”“黑车”、加强执法协作等执行层面要求,指导地方标本兼治,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治理水平。

——主要内容

  (一)规范源头登记准入,消除客运经营灰色地带。一是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的衔接。二是规范旅游客运许可管理。三是规范客车使用性质登记管理。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破解突出问题隐患。一是严格旅游包车和团组监管。二是强化旅游客运监管执法。三是严格旅游客运车辆全周期管理。四是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隐患治理。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规范旅行社安全管理。二是规范旅游包车企业安全管理。三是强化游客出行安全告知。四是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四)强化政府和社会共治,构建协同监管格局。一是深化部门协同。二是完善保障措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内容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编辑:太和旅游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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