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6月12日对太和县大新镇进行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大新镇辖区内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站所、中心校、卫生院负责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
二、巡察内容
1、从严治党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3、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及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情况;
4、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5、执行组织纪律情况;
6、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7、土地征用、工程建设、拆违控违等重点领域工作情况;
8、涉农民生工程、涉农资金特别是精准扶贫资金发放及管理等情况,重点是低保、危房改造、新农合资金管理、扶贫救灾资金发放管理、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
9、市委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大新国土资源所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大新镇政府、开源商务宾馆(太和县城复兴路与文明路交叉口)
3、值班电话:8229161 手机:13605673963
4、来信邮寄地址:太和县纪委(转市委赴太和县大新镇巡察组)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6月12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市委赴太和县大新镇巡察组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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