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翔宇 于 2016-4-27 17:43 编辑
司机持C1驾驶证开核载19人的幼儿园校车,更为“胆大”是的该校车竟然超载20%以上。3月29日,这起“准驾不符”、超载的校车被太和交警查扣,驾驶员刘某某受到了顶格处罚。
当日早晨,县交警大队港集中队中队长于秋峰在105国道862公里加200米处执勤巡逻。7时2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皖KK1795的中型专用校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人24人,超载5人,超载20%以上。面对民警检查,该男子自称刘,因一时大意忘记随车携带驾驶证。
民警见该男子神色极不自然,遂对其身份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结果很快查明该男子姓名实为刘某某,马集乡人,持有C1驾驶证。驾驶的该校车系阜阳市万联教育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创办的港集镇未来幼儿园,而刘某某是该幼儿园的园长。驾驶19座以下(含19座)校车需要持B1驾照,刘某某虽然持有C1驾驶证,但不具备驾驶该校车的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据刘某某讲述,当日幼儿园聘请的校车司机因事请假,自己便抱着侥幸心理违法驾驶校车接送学生,不想被交警现场查获。
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将违法校车予以暂扣,同时安排车辆将学生安全转运。刘某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超载20%以上、准驾不相三项严重违法行为,被民警罚款6000元、记36分并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并向县教育局通报该情况。 (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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