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身边事] 安徽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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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921 | 回复0 | 2023-7-22 10: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要求,经批准,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照统一部署,安徽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定额调整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倾斜调整部分继续完善我省高龄倾斜办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2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省委“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退休人员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12333服务热线、手机短信、现场查询等方式了解养老金调整政策和信息,做到待遇调整政策看得懂、金额算得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积极保障资金调度及时、发放渠道畅通,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起来看通知原文


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要求,经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部分。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两项挂钩调整部分分别见分进元。

3.倾斜部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2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三、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级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各地要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7月31日前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发生拖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纳入对各市政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2023年7月21日

01
202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答: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这既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02
我省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

03
哪些退休人员可以参加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答: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参加此次养老金调整:一是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按月正常领取基本养老金。
04
我省今年基本养老金是怎么调整的?

答:按照国家要求,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部分。其中,定额调整,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主要是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

05
我省各地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是一样的吗?

答:是一样的。
06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是一样的吗?

答:是一样的。
07
我省今年定额调整的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今年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35元。

08
我省今年挂钩调整的标准是多少?

答:挂钩调整包括两部分: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两项挂钩部分分别见分进元。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养老金不含社保经办机构代发的各种补贴、职业年金等。


例1:王阿姨,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28.1年(调整养老金时按29年计算)。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为:32元(前15年增加金额)+(29年-15年)×2.1元/年=61.4元。见分进元实际调整金额为62元。
例2:李大爷,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250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金额为:3250元×0.5%=16.25元。见分进元实际调整金额为17元。
09
特殊工种折算的工龄是否参与挂钩调整?

答:不参与。特殊工种折算的缴费年限,按照政策规定仅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计算。

10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部分的计算基数是否包括职业年金待遇?

答:不包括。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规定,挂钩调整部分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1
我省今年高龄倾斜的标准是多少?


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2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具体倾斜标准见下表:


2022年到达年龄(周岁)

2023年应调整

      金额  (元)       

备注
70
10+130=140
补齐到
140
71
10

72
10

73
10

74
10


75
10+10=20
补齐到
180
76
10

77
10

78
10

79
10


80
20+60=80
补齐到
280
81
20

82
20

83
20

84
20


85
20+50=70
补齐到
390
86
20

87
20

88
20

89
20


90
70

12
退休人员享受高龄倾斜的年龄是如何确定的?


答:退休人员享受高龄倾斜的年龄,是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或人社部门核准退休条件时确认的出生年月确定。

13
符合此次高龄倾斜调整的退休人员,高龄倾斜调整部分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高龄倾斜调整,是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的一部分。国家对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政策执行时间有明确要求。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包含高龄倾斜调整)统一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14
每位退休人员都能按照3.8%增加基本养老金吗?


答:不是。3.8%是全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退休人员以自己的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按照3.8%的比例调整。具体到每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存在差异,实际增加的挂钩水平有高有低;高龄退休人员因年龄不同,其高龄倾斜水平也会不同。因此,每名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是不同的,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15
本次调整的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如何解决?


答: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所需资金,仍由原渠道解决。

16
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呢?


答: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渠道不同,包括人社部门、原单位或原渠道。由人社部门发放的养老金,确保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放到位;由原单位或原渠道发放的养老金,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将督促相关单位(机构)抓紧落实。

17
为何养老金调整后有的退休人员收到短信提醒,有的没有收到?


答:2023年,人社部门委托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账户归属银行免费发送基本养老金调整信息。如果退休人员未与账户归属银行签订短信服务协议、未预留手机号以及预留手机号发生变更未到银行更新等,将无法收到基本养老金调整信息。

18
退休人员如需要养老金到账短信提醒服务,该怎么办?


答:通过金融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以前往领取待遇账户归属银行,开通账户变动免费短信服务,每月养老金账户发生变动时,即可收到银行发送的提醒短信。

19
退休人员如何查询自己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信息?


答: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一是网络查询,可以通过以下五个途径。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在线办事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城市后点击“个人热点服务”中的“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即可查看。2.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查询—>点击“社会服务”—>点击“查看更多”—>点击“社会保障”—>然后在右侧选择“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即可查看。3.使用微信搜索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服务大厅”进入到首页(首次登录要选择地市)—>在热点服务下点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4.下载安徽人社APP—>注册登录后,在热门服务下点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5.下载皖事通APP —>注册登录后进入APP首页,搜索框搜索“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点击搜索结果进行查询。二是电话查询。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查询。三是现场查询。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来源:安徽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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