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逐渐炎热 用电高峰到来 广大市民对电价尤为关注 使用工商业用电的市民注意 电价今天起有变
据了解,市发改委已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完善迎峰度夏(冬)期间用电峰谷时段划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和国网阜阳供电公司,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 01 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段 每年7、8月期间,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每日用电高峰时段调整为16:00—24:00;低谷时段调整为0:00—9:00;平段时段调整为9:00—16:00。
其他月份峰谷时段保持不变,即:每日9:00—12:00、17:00—22:00为高峰时段,23:00—次日8:00为低谷时段,其余时间为平段。
02 调整季节性尖峰电价温度触发条件 触发条件由日最低气温≤-5℃或日最高气温≥36℃调整为日最低气温≤-3℃或日最高气温≥35℃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尖峰电价加价标准仍按0.072元/千瓦时执行。 03 完善应急跨省购电预告机制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因应急跨省购电产生的损益,原则上按照“月预告、周修正”方式发布。在月末3日前公布的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中公示次月应急跨省购电预计损益标准,次月内根据工商业用电量和应急跨省购电实际情况,每7天滚动修正一次并进行公示,次月结束后公示上月应急跨省购电损益最终结算标准。
[需要提醒各位市民的是 本次电价调整对象 仅为工商业用户 不涉及居民用电峰谷时段调整
安徽现行居民用电价格
目前,安徽居民用电量分为三档,以“年”为周期执行,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即用电量越多,电价越高。
安徽省的分档电量和电价标准如下: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电量电价维持现行电价,即0.5653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度,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即0.6153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即0.8653元/度。
阶梯电价按年累计结算。
因此,每户每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及以下部分执行第一档电量电价;
每户每年累计用电量在2161-42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电价;
每户每年累计用电量在4200度以上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电价。
而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安徽省居民分时电价分为两个时段,平段为8:00-22:00,谷段为22:00-次日8:00。如果开通分时电价:
一档:平段0.5953元/度,谷段0.3153元/度;二档:平段0.6453元/度,谷段0.3653元/度;三档:平段0.8953元/度,谷段0.6153元/度。
如果未开通分时电价:
一档:全天都是0.5653元/度;
二档:全天都是0.6153元/度;三档:全天都是0.865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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