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23”行动
为巩固近年来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太和县打击传销“皖剑-2023”行动的通知》,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23”行动。
一是重点打击聚集式传销违法活动。以“招聘就业”“技能培训”“介绍工作”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以“共享旅游”“保健养生”“治病赚钱”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编造“快速致富”“发财神话”等谎言,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等传销活动;流窜多地、辐射地域广的传销活动。
二是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区域代理”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新零售”等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打着“网络创业 ”“网络兼职”“网络游戏”等旗号,以“做任务赚钱”“财富自由”等为宣传口号,从事视频观看、广告点击、虚拟养殖、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假借“爱心慈善”“扶贫支农”“共同富裕”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传销活动;境外操纵的跨境网络传销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两创”工作。创新推进“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对现有“无传销社区(村)”按照创建标准开展全面复核、重新认定,对现有“无传销网络平台”进行优化。
目前该项行动正在有序推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