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身边事] 阜阳明确了!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标准即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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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005 | 回复0 | 2021-11-11 09: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标准的通知》,明确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按“依岗计酬、按绩取酬、正常增长、稳步提高”的原则落实,调整后的村和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调动村和社区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建设现代化美好阜阳中更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我市决定对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标准进行调整。

→ 调整对象:
在已核定职数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在职在岗的村和社区“两委”成员。
→ 调整标准:
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按“依岗计酬、按绩取酬、正常增长、稳步提高”的原则落实,具体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构成。
• 基础报酬
村“两委”正职年基本报酬不低于本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副职上年度基本工资的平均水平,并随着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年平均基本工资水平的提高每2年调整一次。村其他“两委”成员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村“两委”正职调整后基本报酬的80%计算,同步进行调整。
社区“两委”正职年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岗8级职员上年度基本工资的平均水平,并随着事业单位管理岗8级职员年平均基本工资水平提高每2年调整一次。社区其他“两委”成员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社区“两委”正职调整后基本报酬的80%计算,同步进行调整。
另外,村和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按月打卡发放。

• 绩效报酬
根据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标准和档次以及发放方式。
为确保村和社区干部报酬落实,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有关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将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及发放情况的监督和审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发放村和社区干部报酬等违纪违法现象。

来源:阜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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