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身边事] 太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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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369 | 回复0 | 2021-11-1 11: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公    告(2021)皖1222破1号本院根据申请人太和县华源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申请人太和县华源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安徽徽润木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被申请人安徽徽润木业有限公司未能按照预定进度与管理人开展交接工作,为了合理审查安徽徽润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及核实安徽徽润木业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维护各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管理人的申请,将第一次债权会议调整为2021年11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太和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现场参加,债权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证明材料。债权系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特别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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