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课更名的历史与现实的思考(一)
体育作为一门课程走进我国近代学校教育的殿堂,始于1878年张焕伦先生在上海创办的私立正蒙书院开设的“游戏科目”,至今已有120多年历史。1901年,清政府为了缓和国内阶级矛盾,宣布实施新政,并于1902年、1903年先后颁布了张百熙等人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在这两个仿照日本的学制中,正式把体育课(当时称体操科)列为各级各类学堂的必修科目之一,从而使得体育课在我国学校教育中有了一席之地。综观这以后的我国100多年的教育史,从清政府制定的《壬寅学制》、《癸卯学制》,到北洋军阀政府1912~1913年仿效日本制定的《壬子癸丑学制》;从1922年模仿美国制定的《壬戌学制》,到国民党政府1928年在《壬戌学制》基础上修订的《戌辰学制》,1940年公布的《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1952年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计划》,到1990年颁发的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可以说,历届政府都认识到“德育、智育、体育三者,为教育上缺一不可之物”(梁启超语),任何一个办学章程、法规,都把体育列为学校教育内容之一。作为学校体育的主体部分———体育课,100年来,曾经经历了两次更名。目前将面临第3次更名,笔者对体育课更名的历史进行思考,并对面临的第3次更名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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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更名的历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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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更名———体操科改为体育科
从清末开始在学校推行了近20年的兵操课,是军国民
教育的产物,是典型的军事训练课,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体育课。由于不符合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上教员大多由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军人充当,很早就引起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不满。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在新思想、新文化浪潮冲击下,学校的兵操课更是受到一些有识之士的抨击,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强制推行军国民教育的德国战败,许多中国人感到军国民主义没有前途。针对军国民教育的衰落,教育界人士纷纷提出废除兵操课的主张。于是,1922年受美国教育思想影响而制定的
《壬戌学制》和1923年公布的《新学制课程标准》正式把学校的“体操科”更名为“体育科”。更名后,剔除了机械呆板、枯燥无味的兵士体操,引进了生动活泼的田径、球类、游戏等体育教学内容,不仅扩大了学校体育的教学实施范围,受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欢迎,有利于增强他们的体质,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而且使这门课程的内涵提升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体育课,使其更符合学校教育的发展规律。因此,这次更名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