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出租车遭遇“拒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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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491 | 回复0 | 2014-5-17 09: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和县的罗先生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他的车险今年4月份到期。近日,他来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续保时,被告知保险费涨了100多元,而且只保80%。罗先生又咨询了太和县几家保险公司,发现这些保险公司拒绝出售出租车车险。罗先生很是不解:保险公司为啥都不卖出租车保险呢?

  多家保险公司说“不”

  罗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出租车属于太和县交通局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去年是在国元保险买的,今年4月份到期后,就想去那续保。”罗先生说,去年交强险和商业险保费一共是7700多元。今年去续保时,工作人员告诉他,没有出险的保费是7800多元,而且只保80%。这让罗先生很不解,保费涨了,赔付比例却下调了。

  “出租车长时间运行,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罗先生介绍,这样一来不仅成本上升,而且赔付比例下调,也变相地加重了出租车司机的负担。之后,罗先生又咨询了太和县其他几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案均是“不保出租车车险”。

  赔付率高保险公司宁可不保

  当天上午,记者又走访了太和县多家保险公司。其中,只有人民财产保险可以购买出租车车险并可以全保;国元农业保险出租车险只保80%;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安邦保险、大地保险均不保出租车车险。

  为何车主拿钱投保,保险公司拒绝卖此类险种?太平洋保险公司太和支公司当日值班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是从今年开始拒保出租车车险的。当然,出租车出现率高是主要原因。各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大都相同:出租车事故高发,出租车出险率高,赔付率就高,不得不终止这笔保险业务。

  拒保高风险业务不违反规定

  那么,保险公司拒保或者只保80%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就这个问题,记者联系了安徽省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车险业务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两部分,其中交强险是不可以拒保的。交强险在保险公司属于代管业务,由于实行单独核算,因此盈亏都不是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根据交强险条款第10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但是在商业车险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公司进行相关束缚。商业车险属于保险公司自身商业行为,车主和保险公司都有权决定是否签订保单,因此拒保高风险业务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就此事,记者也咨询了阜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建中。王建中介绍说,各家保险公司都有风险管控,自主经营的管理体系,按照保险自愿的原则,保险双方都不能强迫对方。保险费的高低也是各家公司根据各自的保费和出现赔付情况来决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即可。

  “由于出租车的事故率较高,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很高,有的保险公司甚至已处于亏损状态。”王建中说,作为行业协会,他们的态度是积极倡导保险公司提高服务意识,希望保险公司能承担起社会责任,主动接纳出租车行业的保险业务。转自: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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