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一市民给母换肾欲退新房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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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482 | 回复1 | 2012-10-5 15: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母亲身患尿毒症,多年来,太和市民张先生做梦都在寻找肾源。一个星期前,郑州市一家医院告知他肾源已经找到。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张先生决定退掉购买的一套房产。不料,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目前,太和县房产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买房:为免母亲奔波苦
    张先生老家住在太和县马集乡,多年前,母亲随氏被查出患有尿毒症,四五年前开始在太和县中医院进行透析治疗。
    两年前的一天,张先生因事回到家中,适逢母亲到医院透析。张先生看到,由于老家距县城较远,年近古稀的父母早晨5点就要起床,吃完饭后急急忙忙向县城赶去。上午7点半透析开始,中午     12点左右治疗才能结束。舍不得在县城吃午饭,两位老人又急匆匆往回赶。
    看着母亲满头白发和额头上深深的皱纹,张先生泪流满面。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挣钱,在县城为父母买套房子,让重病在身的母亲免受奔波之苦。
    在亲友的支持下,2011年2月14日,张先生的梦想终于实现了。那天,他与太和县绿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全额付款的方式,购买了该公司兰亭园项目一套商品房。
    退房: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买房的同时,张先生还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为母亲寻找肾源。但由于受配型等多种因素制约,这一愿望一直没能实现。
    一个星期前,郑州市一家医院突然给张先生打来电话,“适合你母亲的肾源已经找到了”。
    母亲康复有望,张先生异常兴奋。他立即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得知手术等费用加起来大约需要三十多万元。几年来,为了给母亲治病,张先生已花光了家里的积蓄。情急之下,张先生想退掉在县城购买的这套房产。
    为此,张先生仔细阅读了购房合同,上面的内容显示,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是今年4月30日前。据张先生介绍,截至目前,开发商并没履行交房承诺。
    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出卖人逾期超过90天不交房,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让张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当他向售楼部提出退房时,对方竟不答应,“他们说可以帮我转卖,卖掉这套房子后把钱给我,但具体日期不定。”
    张先生说,郑州方面答应肾源只能为其保留一周,他急需这笔钱救命,开发商的回答让他心里没底。张先生称,只要开发商及时退款,他可以不要违约金,“母亲的病不等人”。
    房产局:对此展开调查
    9月2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兰亭园售楼部燕经理。她称,张先生没有按照该公司的程序办理退房手续。
    记者询问,如果张先生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该公司退款需要多长时间?燕经理称,不知道。
    记者向其讲述张先生退房的原因,燕经理称,回头向公司汇报。
    采访中记者看到,张先生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上,兰亭园土地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面积、规划用途、使用年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均未填写。
    随后,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太和县房产局。工作人员称,他们已对此事及兰亭园项目的审批手续等展开调查。     
hqq521 | 2012-10-5 19: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房子。。{:soso_e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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