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修 发表于 2024-5-8 17:54:31

最新通知!事关阜阳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

科学预判入园需求全面消除幼儿园“大班额”
《实施方案》明确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发展关键指标任务。到2027年,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占比不低于30%。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科学预判学龄人口峰谷变化,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优化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到2027年,30%以上的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全面消除幼儿园“大班额”,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
同时,要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限价管理;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调控,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调价频率和幅度,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布,遏制过高收费。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资金账户的监管,督促民办幼儿园收费要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乱收费治理工作力度。

坚持“一校一案”原则扩大优质学校学位供给
按目标计划,到2027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
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基础条件好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坚持“一校一案”原则,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改造学校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统筹利用老城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共服务用房和场地资源,通过改造后优先用于义务教育。通过建设新校区、合并周边薄弱学校、倾斜调配教师和编制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额情况下,进一步扩大优质学校学位供给。
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集团内学校率先实现优质均衡。加快补齐皖北地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短板,通过实行“强校+”模式,多途径导入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大皖北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培育一批优质特色高中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培育一批优质特色高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2%以上。各地要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推进职普协调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普通高中,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指导各地建设一批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在保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特长优势和发展需要,指导学校加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体系建设,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努力构建科学适切、内涵丰富、体系完备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体系。
持续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皖北地区和大别山连片区县中基本办学条件。

20万人口以上的县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
《实施方案》的印发,也为特殊教育发展方向指明了方向。到2027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20万人口以上的县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在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
各地要开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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