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表扬名单公示!
关于拟表扬安徽省社会救助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名单的公示为表扬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激发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者干事创业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根据《关于开展表扬“安徽省社会救助优秀单位、优秀工作者”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逐级自荐、民主择优、省级审核等程序,拟对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人民政府等50个社会救助优秀单位、陈伟等100名社会救助优秀工作者予以表扬,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4日起至12月2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1—65606286。
附件:1.安徽省社会救助优秀单位名单 2.安徽省社会救助优秀工作者名单
安徽省民政厅2023年12月14日
安徽省社会救助优秀单位名单(阜阳部分)
安徽省社会救助优秀工作者名单(阜阳部分)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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