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 发表于 2021-12-25 10:59:34

罚款20000元!太和一项目施工单位被处罚!




太和县城管局关于对安徽省中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中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26322156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太城管(环保)罚决字〔2021〕第28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违法事实安徽省中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其承建的颍河学府工程项目进行混凝土浇筑时,工程车辆驶离工地未做有效冲洗带泥上路,造成工地出入口附近市政路面污染,属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
处罚决定日期2021/12/13
处罚机关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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