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通知!事关太和人的工资!
关于发布我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我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工资指导线(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二、合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增长水平各类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情况,根据企业工资指导线,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增长水平。(一)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二)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与上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三)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负增长。(四)国有企业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19号)的规定,结合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制定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三、有关要求(一)各类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具体情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年度工资增长水平和分配方案,既保障职工权益,又促进企业发展。(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指导督促企业不断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增强协商实效,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意识。要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切实履职,为企业健康发展献智出力,同时要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合理增加职工收入,进一步增强职工获得感。(三)各地要加大工资指导线宣传落实和舆情监控力度,进一步发挥工资指导线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导向作用,指导企业与职工参照工资指导线,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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