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餐饮、理发、住宿有序恢复营业!这些行业暂缓…
关于统筹抓好居民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业的通知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做好居民生活服务业复工复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南(附后)要求条件下,住宿、餐饮、理发、家政、家电维修、人像摄影、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二、影剧院、网吧、KTV、游戏厅、棋牌室、美容院、公共浴室、足浴室等场所暂缓复工复业。如疫情防控期间上级有新的规定,将适时调整。
三、居民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责任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联防联控。压实属地的管控责任,落实网格管理员;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参照工业企业复工做法,明确复业联络员;压实卫生健康部门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责任,明确卫生技术指导员,确保“三员”到岗到位、网格化管理到位、全覆盖服务到位。积极引导消费者履行个人的安全诚信责任,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四、各经营单位和法人代表(实际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企业、场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员工和消费者应当遵守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
五、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防控意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经营主体,加强教育管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改;对瞒报、漏报有关重要信息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3月5日
居民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
根据商务部召集有关商协会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南,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居民生活服务业(住宿、餐饮、理发、家政、家电维修、人像摄影、洗染等)疫情防控指南。
一、落实企业防控责任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复业前应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加强与所在地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的联系,通畅信息沟通渠道,按照属地要求满足疫情防控条件后方可对外营业。
二、环境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中央空调的管理要符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要求。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每天对公用用品及公共接触物品的表面以及地面、操作间、卫生间、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2—3次消毒,并保持场所干净整洁。严格落实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三、从业人员管理开展全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进行体温监测登记。所有在岗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若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呼吸道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同时在疫防指导员的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四、顾(宾)客管理所有进入经营场所的顾(宾)客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经营场所入口应设置“安康码”核验点,顾客进出扫描核验点张贴的“二维码”或直接向核验人员出示自己的“安康码”(或健康证明),由核验人员进行核验,如有异常,可拒绝进入。顾客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谢绝入内。
五、场所的预防控制要求
(一)宾馆酒店
1.在疫情防控期间,宾馆酒店仅限客房部、餐饮部开放,其他休闲娱乐、棋牌、游泳馆、大堂吧等聚集性经营部门不得营业。
2.严格落实客房一人一证登记制度。收集入住客人目前健康状况信息、近期外地居住或旅行史。如发现近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立即停止服务,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并进行信息登记。
3.工作人员不安排集中用餐,实施分餐制;顾客就餐,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而坐,对面顾客错位而坐;圆桌顾客隔位而坐,并保证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确保用餐空间相对宽敞,同桌就餐者使用公筷分餐。
(二)餐饮门店
1.餐饮门店必须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上岗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保持个人卫生。
2.提醒顾客在排队点餐、取餐过程中保持距离。采取有效分流措施,避免人员拥挤。
3.进购食材应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并按要求储存,烹煮时做到烧熟煮透。加强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食品及原料。所有食品按照要求储存,生熟食品、荤素食品要分开存放和加工。
4.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动物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体畜禽。
(三)理发场所
1.严格控制经营场所客流量。提倡电话、微信预约服务。
2.严格落实理发工具等顾客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做到一客一换或一客一消毒。理发椅、洗发床等间距不小于1米或采取物理隔断保持安全间距。
(四)家政服务
1.家政员上岗须携带证明身份的证件、健康证明或持有绿色“安康码”、企业开具的务工证明或三方用工合同。
2.家政员上门服务前,自备分装瓶,装好消毒液,做好必要消毒工作。与用户沟通时,尽量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与用户家庭用餐,实行分餐制。
(五)家电维修服务
1.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前测量体温,体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门服务。要佩戴口罩、手套、工装等,做好个人相关防护。
2.入户携带维修工具及送货安装商品时应进行喷雾消毒,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
3.入户前应做好与用户的沟通,了解用户家庭人员健康状况,及社区或物业对服务人员上门维修有关要求,严格遵守社区或物业疫情防控规定和措施。
4.维修服务全过程与用户沟通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5.维修服务过程中工具及更换配件不落地,放置在垫机布上,避免直接接触地面或其他物品。
6.维修服务完成后要对维修家电进行喷雾消毒,并开窗通风。主动将作业垃圾和更换配件带走,保持作业现场干净整洁。
7.企业应合理安排入户服务次数,避免多次入户服务,倡导开展无接触远程线上服务。指导用户家电使用常识及注意事项,或对家电问题追踪服务时,可进行线上远程指导。
(六)人像摄影场所
1.加强对摄影棚、摄影器材等店内设施消毒,每客一清洁。一次性用品要保证充足,不得重复使用。
2.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尽量采取预约制服务,避免人群聚集。
(七)洗染场所
1.严格控制顾客流量。根据经营场所面积,合理安排进店限额人数,避免人员聚集。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服务。生活衣物的服务流程应符合《衣物清洗服务规范》(SB/T11204-2017)的要求。
3.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4.合理分类摆放衣物。衣物收、付,存放和加工等功能区域应划分有序,并有明显标识。消毒后的衣物要进行包装并与待洗衣物采取隔离封闭措施。
5.每日应对洗涤、整烫等机械设备和相关用具进行有效消毒。
【转发+提醒】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