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儿子不管不问 八旬母亲老泪纵横
近日,家住颍东区某村的刘奶奶来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还未开口说话,老人忍不住老泪纵横。在调解员的追问下,老人支支吾吾地讲述了她的苦衷。刘奶奶今年80多岁,老伴去世多年,膝下有四个儿子。步入晚年生活的她,长期和大儿子一起居住,其他三个儿子对她不管不问。前段时间,刘奶奶因高血压住院治疗,大儿子忙前忙后,并且独自承担母亲的医药费。想起其他三个儿子的所作所为,刘奶奶实在是寒心。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为啥其他儿子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呢?百般无奈之下,老人来到镇司法所申请调解。
了解刘奶奶的难处以后,调解人员将四名当事人均约至村委会办公室,对他们进行劝导,向他们讲法明理。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果继续对母亲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情节恶劣还要判处刑罚;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人伦道德、传统美德,于情于法都应履行……
经调解人员三个小时的耐心说服和批评教育,刘某的三个儿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愿意赡养母亲。在司法所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四个儿子每人每月给刘奶奶生活费100元;老人生病时,由四个儿子轮流照顾,医药费用平摊。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了却没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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