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9000余起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电动三轮车载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3月21日起,市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了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及未取得资格驾驶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9000余起。6月17日下午5时许,在阜城清河路与阜王路交汇处,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速度较快。经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检查,该车驾驶员虽于去年7月取得了驾驶证,但行驶过程中未带安全头盔,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警告教育,发放“电动三轮车危害安全告知书”,并将该次行为记录在案。
“在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的高发路段和高发时段,我们有针对性地强化了路面执法,对于无证驾驶、闯红灯、逆行、占道等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徐云介绍说,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一中队在所辖区域仅查处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就达300余起。
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动三轮车非法交通行为查处的并不止此一处。市交警支队交通科科长曾浩介绍,“百日行动”中,市交警支队启用了11处交警执法站,成立了12支流动执法小分队,以国省道路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为重点路段,开展流动巡逻、机动执法、严查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及未取得资格驾驶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9000余起,有效降低了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的发生,为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提供了更加良好的环境。此外,利用27处固定LED电子显示屏以及9处车载显示屏,滚动播出电动三轮车整治活动宣传提示语,发放《电动三轮车危害安全告知书》35余万份,张贴三轮车载人危害安全贴花1200余张,摆放宣传图版600余块次,发送相关微信、微博400余条,有力提升了群众安全出行、拒绝违法驾乘电动三轮车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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