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小祸 发表于 2016-6-22 10:21:23

阜南一居民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建房

近日,阜南县居民陈先生致电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称,焦陂镇一家超市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钢构房,以扩大超市经营面积。
      颍州晚报记者走访发现,今年4月1日,阜南县国土资源局曾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超市钢构房的施工并未停止。
      对此,阜南县焦陂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打击违建行为,依法拆除该超市的违法建筑。


村民:超市边建起钢构房


      据陈先生介绍,阜南县焦陂镇美惠佳购物中心位于该镇集市主干道上,是当地规模较大的超市。以前,超市的经营场所全部位于沿街的楼房中,楼房后面是大片空地。
       大约两个月前,陈先生去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的经营者正在后面土地上建设钢构房。细问之下得知,超市经营者准备扩大经营规模和超市的营业面积。
      “超市钢构房占用的地应该是村集体所有,美惠佳购物中心怎么能随便占用呢?有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陈先生提出了质疑。
      6月10日,颍州晚报记者在阜南县焦陂镇看到,美惠佳购物中心果然在沿街楼后面建设钢构房,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几名工人正在钢构房内喷漆。
      紧邻钢构房的是大片的麦田,麦子已经收割完毕。


经营者:租赁土地扩建超市


      针对陈先生的疑问,颍州晚报记者采访了阜南县焦陂镇美惠佳购物中心的经营者王某。
      据王某介绍,该超市规模较大,经营时间已有4年,是焦陂镇的纳税大户。几个月前,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该超市开始在沿街楼后面建设钢构房。
      钢构房的面积大约是2150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一小部分是他家的,另外一部分是从当地村民手中租赁的,面积大约在1900平方米左右。
      为证明自己的说法,王某向颍州晚报记者提供了他与焦陂镇曹庄村村民签订的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王某介绍,美惠佳购物中心在当地属于大型超市,但是,一直以来使用的门面房基本上都是租赁的,制约着超市的经营和发展。此次扩建已向当地有关部门汇报,并获得他们的支持。


镇政府:将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美惠佳购物中心的扩建工程到底有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是不是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呢?
       焦陂镇政府及焦陂镇国土资源所相关负责人向颍州晚报记者提供了一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上面的内容显示:今年4月1日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发现王修民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焦陂镇曹庄村的集体土地上建设超市(钢构房),占地面积达2915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阜南县国土资源局于当日责令王修民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针对颍州晚报记者走访中发现的问题,焦陂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马强向镇政府负责人汇报后表示,该镇将制止王某的违建行为,坚决拆除该超市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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