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村干部无证酒驾前往纪委探视 遭拒后大闹
无证酒后驾驶轿车到驻镇纪委监察室要求探视同村朋友被拒后,大闹监察室。11月19日,安徽一村干部因扰乱单位秩序、酒后驾驶等被处行政拘留。19日下午3时许,安徽省太和县洪山镇的杨某喝酒后受同村人之邀带着哭闹的孩子驾车到县纪委驻李兴镇第四监察室,要求探望被调查的同村人。纪委监察室告之规定不允许探望,男子用脚使劲踹纪委监察室,侮辱、谩骂,不断地撕扯、推搡,并称自己是洪山镇某村副村长,威胁称“不要拿副村长不当干部,否则后果很严重”。
接警后,民警将此人带回派出所,经查,男子杨某,44岁,太和县洪山镇毛集村委干部。在派出所办案室杨某才如梦初醒。对自己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警方对其实施拘留10日处罚。因涉嫌酒驾且无驾驶证,被拘留10日,合并给予拘留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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