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通告
太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通告太人防{201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有关规定,为检验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省政府定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1分,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我县作为省人防重点城市,须参加这一试鸣活动。
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太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一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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